外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的居住规范

1.来到俄罗斯就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来到签证上注明或就学方面(对于有权使用免签人士)的地点,一定要在24小时内将个人证件交予教育机关办理在俄罗斯的居住权。

2.对于在俄罗斯联邦的外国人,一定要有医疗保险。该保险应保证在发生意外,突发疾病提供服务并支付费用,甚至运送(遣送)回国。如果外国公民的保险超出了俄罗斯的范围,那么他们需要证实,办理保险的保险公司与俄罗斯保险公司的合作或者是采用其他方式对上述派到学习地点的公民提供帮助。

3.大学学习期间个人证件到期的外国人(护照或其他替代证)需及时,提前不少于5天办理延期或更换,并交予学校管理部门更改学生证。

4.为办理个人证件登记的延期外国公民需在有效期限即将结束前的10天将其交给大学的主管部门。

5.当护照或别的替代它的证件丢失时外国公民应尽快通知学校主管部门和驻俄罗斯的本国大使馆。取得新护照时一定要在当天办理登记。

6.必要时的出境(假期回国,探亲或结束学业)外国公民一定要到学校的主管部门办理签证。办理签证的时间为15天。返回俄罗斯时他们需要在当天将所使用的签证交予主管部门。

7.当去往俄罗斯的其它对外国人开放的城市时必须办理出行许可。该许可以通告形式注明了前往的地点,行程路线,以及在该地区逗留的地址和期限。

8. 外国留学生到俄罗斯城市或地区学习,需具备官方认定的文件

9. 学习的时间根据官方认证的文件规定而定。

10.学生毕业后或者被学校开除的,需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两个星期),离开俄罗斯境内。

11.破坏现行有关登记,居住,过境守则规定的,处以警告,罚款最少数量的50%,折合成卢布,驱逐处俄罗斯过境,或者付与俄罗斯联邦相符合的相应的形式责任。

12.在大学学习的外国公民,禁止从事商业活动或者做私活。